《绿色之星》品牌评价受理范围

2007-07-11 15:36:00
《绿色之星》受理范围为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、改善生态环境、保护自然资源并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质量标准的各类绿色产品。产品类别主要集中于资源节约型、低污染排放型、低噪声型、综合利用型、低毒安全型等产品上。具体包括如下类型产品(共97项):
一、绿色电器类--10(15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)
1.非氟冰箱、冷藏箱;2.非氟制冷设备、器具;3.地热式空调系统;4.节能微波炉;5.空气净化器;6.电热水器;7.复合热水器;8.低辐射彩电;9.超声波洗衣机;10.低噪声洗衣机;11.节能荧光灯;12.洗碗机;13.管型荧光灯镇流;14.双动力洗衣机;15.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
二、绿色办公类—20(9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)
1.低辐射电脑、显示器;2.打印机;3.传真机;4.多功能一体机;5.静电复印机;6.办公用纸;7.再生鼓粉盒;8.胶印油;9.再生纸制品
三、绿色通信类—30(3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)
1.低辐射手机;2.低辐射无线接入系统终端;3.低辐射无线接入系统基站
四、绿色消防类--40(6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)
1.干粉灭火器;2.无氧灭火器系统;3.无氟氯烃低毒(无毒)灭火器;4.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;5.防膨胀模块;6.电缆桥架
五、绿色建筑建材类--50(26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)
1.建筑用塑料板材;2.建筑机械;3.再生石膏制成的建筑材料;4.构架系统;5.塑料门窗 ;6.可重复使用的建筑工具;7.建筑砌块;8.轻质墙体板材;9.再生纸制成的建筑材料;10.石材;11.无石棉建筑制品;12.生物质材料制品;13.水性涂料;14.生态住宅;15.人造板材及制品;16.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;17.陶瓷、微晶玻璃和玻璃餐;18.陶瓷制品;19.低甲醛木制品;2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;21.混凝土;22.家具;23.木屑制成的墙纸;24.复合木板;25.再生板;26.胶粘剂
六、绿色包装类--60(4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)
1.秸杆制成的各类产品;2.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;3.泡沫塑料;4.贺卡
七、绿色家居类--70(16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)
1.洗涤剂;2.安全型防虫蛀剂;3.卫生杀虫气雾剂;4.空气卫生香;5.净化剂;6.生态纺织品;7.地毯、地毯衬垫;8.地毯胶粘剂;9.天然蚕丝制品;10.防虫蛀毛纺织品;11.磁电水处理器;12.鞋类;13.无烟盘式蚊香;14.玩具;15.压力灶具;16.节水器具;17.环保皮革
八、绿色能源类--80(8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)
1.太阳能热水器(集热器);2.光动能相关产品;3.风能发电机;4.节能锅炉、器具;5.干式电力变压器;6.充电电池;7.干电池;8.蓄电池
九、绿色车类--90(3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)
1.轻型汽车;2.摩托车;3.叉车
十、绿色其他类--100(8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)        
1.工商用制冷设备;2.金属焊割气;3.型煤;4.燃油清净剂;5.各类添加剂;6.大客车空调系统;7.热泵机组;8.低污染排放设备
备注:申请《绿色之星》产品,须将此类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环保技术要求先行报送《绿色之星》秘书处,经评审合格后方可受理。